我女儿是五年级学生,9月12日下午在学校学习,下课的时候(下节课就是体育课),他们在操场玩跳步,她跳过去回头与下一个跳的人相撞.她同学的一颗大门牙错位了,牙齿把我女儿的右额头撞了一个3CM长的口子,缝了几针.现在学校说不在上课内没有任何责任,由多我们双自负其费用.不知道伤口愈合怎么样,会不会有后遗症.请帮我确认一下,难道就该我们自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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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赔偿责任是造成你孩子伤害的对方家长。学校对学生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的,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你希望学校承担责任,你就需要提供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的证据;作为学校需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才可以免除责任。如果金额不大,各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各方情况,公平认定赔偿责任。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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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责任。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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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同学需承担一部分责任,你们作为家长,法定监护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学校在这个案件中,我个人认为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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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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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家长也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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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混合过错,即学生家长与学校都有过错,学校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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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