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五年级的小学生,6月21日上午在学校学习,下课的时候,他们在操场玩,他正跑的时候,突然他们班的一个男生和他相撞,据当时的学生说他被那个学生撞倒在地上,当时那个男生的速度非常快,鼻骨撞到了我儿子的前额,那个男生的鼻骨骨折了,我儿子的头撞肿了,大腿抻到了筋,同学们说是那个男生跑得太快刹不住了,才撞到我儿子的身上,我去学校见了那男生的家长,说拍片子了,鼻骨骨折,但现在不能修复,要等上三天,消肿看看。我丈夫觉得责任不在我儿子,是那男生自己撞上来的,但我觉得毕竟是那孩子遭了罪,应该去看看,于是买了东西去看了看。我从医生那里打听说没有什么事,慢慢养就会好。我从医生那里了解到问题不大,主要就是养,但后来他妈妈来电话说医生说鼻骨有些塌陷,可能要处理,要支起来,她要到外地去看,打电话通知我一声,还说他们已经去看过一次,住宿吃饭花了多少钱,等孩子考完试,再去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负多大的责任,那么我们如果要赔付医疗费应该付百分之多少,责任划分我们能占多少呢? 还需要负担他们出去看病的旅差费用和误工费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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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孩子在此次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当然无需承担责任。因人身伤害的侵权责任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如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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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具体细节可以详谈,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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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描述的属实并且有明确的证据可证明,那么我认为你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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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