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2200元承租了一间一房一厅的房屋,从2009年3月26日开始一年,房东本身职业是房屋中介,她委托了另一中介出租给我,她和她的女儿就住在我隔壁,起初我因为房屋内设备设施的问题找过房东,她认为租金很低,非常不高兴,她的女儿趁房东进我屋维修时拿走我的一串钥匙,但我因没有确凿的证据后不了了之,但后来我知道她女儿以前有精神病史。10月9日上午,她女儿把属于我使用的洗衣机弄坏,是放在与她家公用的走廊里,还分别趁我和我的先生回来开门时袭击我们。现房东不愿意维修洗衣机,因为她女儿不同意,说你要住就住,不住另外找房子住。请问,我搬走的话房东是不是违约,是否要赔偿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