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药代理商,半年前口头与本小区门口一私人小诊所老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我的5盒新代理的妇科外用药以8元的价格在其柜台试销,卖不动还是我的产品,当时他接受货物时我没有要其打收条,第一是有顾客在不方便第二觉得大家常见面几盒药太少以后多了再打条结款也没关系.半年其间我又给他一次也是5盒也没打收条.12月中旬我去他店里很客气地要求他结款时,他和他老婆一口回绝,并当场气愤地质问我有何证据将我轰出门外....欲哭无泪的我暗自抽脸的同时越想越气,钱少事小,新的一年又马上开始了,但我还是放不下来,尤其每天面对他络绎不绝的病人.....请问我该怎样坦然面对现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