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我予去年承租一间门面房,上面是房东自己居住,他们还从门面房进出。门面房的门是玻璃门,旁边是一整块玻璃墙,期间玻璃墙损了一条线,我当时跟房东说了,他们当时没有说什么。到期后因为他的房租比别人同样的房每月高不少,加之电费有点矛盾,我不想再租了,房东说要我们赔玻璃,他们说是我们我人为损坏的。合同里也没有写明,现在是划了一块一个平方那么大一块出来,但没有破掉。玻璃墙上的一扇门一直都开不顺,我认为是楼房变型所致,或者安装造成的。我觉得不是人为损坏的,而是自然原因,或者楼房变型所致,我就不该负责。听听大家的看法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