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间厂工作了17年已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因效益不好减人我被辞退,我没做错什么,请问公司辞退我合法吗?我合同上订每周工作8小时,一星期最少休息1天,但我每个星期都是工作6天的,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每星期补一天加班费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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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裁员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条件:1、一次性裁减的人员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职工总数的10%以上;2、公司已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了意见;3、裁减方案已向劳动部门报告;4、有证据证明,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如果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公司应当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赔偿,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其次,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双休日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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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你是否合法得满足法律师规定的条件,如公司是大批辞退员工,应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会或全体员工并说明情况,然后将裁减方案向劳动部门报告,只要程序合法了就可以裁减人员.不知你所讲的情况是否是这样的.如不是这样则是违法的.关于加班费索赔你得有基本证据才行,不然无法索赔.如有需要可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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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合同为由要求按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另外,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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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济性裁员,要通过法定程序,并要给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要给付赔偿金.加班工资当然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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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是明显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3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电话咨询,加班费用可以一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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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