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租了一个晚班车来开,12月1号与蔡**签定了一份合同,押金为15000,每天晚上交60元,这个利亚纳车子是蔡**全包的车,不是他本人的,车主是他同学,我开了一晚上,第二天我才发现有四名司机都开一辆车,当晚没有接到车,于是打蔡**电话停机,找不到他本人,当晚晚班司机打电话通知车主,希望能解决这个事情,但是蔡**此时已没有音信,我们五个司机都在**派出所报了案,车主当天晚上把车开到了派出所,12月3号下午3:30副所长处理,车子车主开走,说车主也是受害者,蔡**也向他借了两万元另外还加上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费没有交,让我们五个受害者去市局经贞大队报案,在市局经贞四大队放了好几天,才交到一大队处理,一大队的警员打电话给蔡**的妹妹和弟弟让其把五个受害人的钱,总共拾万零八仟,但是他家里好像无所谓,根本无人管这个事,而蔡**与他老婆于12月2日协议离婚,财产归其老婆,孩子给老婆,每月付500元生活费,警方于12月15日正式立案为合同诈骗,说是抓人,不知什么时间有结果,我们受害者很多钱都是从外面借的钱,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我们是多么的不容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