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退休职工,有一个女儿准备结婚,需要买房,但男方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我们做为父母想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但不懂法律不知怎么做比较稳妥,我们担心他们一旦离婚财产房产如何分配,根据现在社会情况和亲朋好友的经验,我们想用以下二种方法不知是否合适,望指教。1:买房时我们出30万,房产证写四个人的名字(我们老俩口,女儿和女婿),是婚前买好还是婚后买好?2:要是我们以嫁装的名义出30万,然后公证。是否合适?因为我们这代人30万是我们几十年的血汉钱,不得不慎重行事,请您从法律角度为我们出一个即稳妥又方便,更不伤对方感情和自尊的好办法。麻烦您,谢谢。

刑事案件
2009-10-11 23:20: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婚前购买房子 ,30万可以以赠与的方式给你女儿,然后请律师做公证,会更妥善,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在你女儿婚前买,且以她的名义买,再你们夫妻俩与女儿签一个协议由公证处公证,说明钱是你们出的,是送给女儿的,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 可在婚前购买,然后做财产公证或在婚后购买的可做约定。如果不清楚可当面咨询,更好解答。----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
  • 以嫁妆的名义一点都不妥,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赠送的方式在婚前以书面形式赠送给你的女儿,最好再公证一下。这样就没问题了。
  • 以你们自己的名义购房,然后再决定是否赠与给女儿还是女儿与女婿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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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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