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广州三元里某间私人老板小公司任职大约2年,有劳动合同,主要工作为跟车送货到各地。今年8月1日早上6时左右,他乘座的载满货的货车追尾,撞上前面一辆大货车。司机平安,我姐夫和他旁边的一位同事受重伤,双腿脚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在深圳南山某医院治疗14天,再转院到广州江南西某骨科医院,15天后又转到芳村某医院。国庆节过后,老板不给医疗费,也没生活费,不停促出院。因欠数万元费用,医院不做治疗。我姐夫连床还不能下,在康复阶段,怎能出院呢?
现在老板把我姐夫的身分证,三家医院的病历,各种影象资料,收费证据,出院证明等相关的东西,以及劳动合同全部没收了,也没有办工伤认定。现我姐夫手里没有一点证据,他想和他的同事一同联合起来打官司。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官司能打吗?胜数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