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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琐事与人发生肢体摩擦,对方四人我一人在殴斗中面部颈部被多处抓伤,面部最长3厘米,累计13厘米,颈部最长5厘米。累计11厘米。请问根据这种情况,算不算轻伤或者轻微伤?怎样索赔?郑州刘明广,13676921728

民事相关
2009-10-10 14:47: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能构不成轻伤,只构成轻微伤,但是否构成轻伤,要由公安机关委托有关机关进行鉴定。以鉴定为准。
    如果构成轻伤,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要求承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报过警的话,你可以做轻微伤鉴定,都有专门制定的医院,如果构成轻微伤或者轻伤的话,对方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索赔方面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有相关的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支持。
  • 报警,然后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话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构成轻微伤可以拘留并要求承担医疗费等。
  • 至少是轻微伤;不知报警了没有;你可随时进一步与我们交流维权。
  • 报警;做伤害鉴定
  • 可以要求赔偿啊,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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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