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户口在乡下,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乡五大队.到我6岁上小学时搬到了邻镇街上,乡下的房子就一直没有人管.年久失修现在房子早就垮了,手里边就有1984年政府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在我户口也不在原生产队.现在搞城乡一体化,好像说统一规划.我现在问了乡政府,他们说我的户口早迁走了,而且房子也已经垮了,别人的宅基地使用征在前两年都换领了新证,以前的都作废了。但是换证没有任何部门通知我。我现在租房子住,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情况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吗?如果因为统一规划不能建房,能得到政府的住房补助吗?政府1984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还管用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