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十多岁,有二女一子都已成家,两个女儿出嫁时都给了几万元陪嫁,我有一处宅基地,并在上面盖了四层楼。现在我想把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子全给儿子,但我的二女儿(她从小被抱养出去,15岁以后回来和我们共同生活,但是户口还在她养母那里),二女儿现在要求分家里的房子,我现在想偷偷立遗嘱,做个公证,在我百年后把房子全给儿子,请问如果在我百年后二女儿还有办法争得到房子吗?还有我儿子在继承这种宅基地的房子要不要交税才能得到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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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我办公室来代写遗嘱。你二女儿会得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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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写份遗嘱即可,一般不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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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