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张家口的一名大学毕业生,得知家里土地承包有问题,需要您的帮助,
我和母亲的户口在张家口的A农村,但是一直没有耕地,但是按照国家分地,我们村的每个人享用1.5亩的耕地.当时没有给耕地的原因是因为外嫁的女儿没有耕地,但是母亲的户口一直没有外签,在父亲的B村也没有落户,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的近20年,我想咨询一下,母亲有没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耕地,我本人念大学期间户口到了某大学,我有没有要回耕地的权利.如果现在打官司有没有赢的机会,急需您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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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耕地。1、你母亲的户口在张家口的A农村,证明她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当享有A村村民待遇,应当分给耕地(外嫁的女儿在婆家分给耕地的除外)。2、其外嫁到你父亲的B村,鉴于没有落户,还没有该村村民法律资格。
建议:将户口落入B村,要求分配耕地。其次,如果因种种原因不将户口落入,可向原籍主张分配耕地(不排除当地另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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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户口在A村,她仍是A村的集体成员之一,当然有权分得土地;因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在属于集体成员,无权分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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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