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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0月4日到大连附属二院不诊 ,被诊断为痔疮,回去后,我吃药上药,不但没好,觉得严重了,我又再次到该院,仍然被告知是痔疮,我问他能不能割,他说内痔割不了,就得慢慢好,我又回去了,吃药上药,一直痛苦的坚持着,于10月7日晚,病情上相当严重,导至我一夜水合眼,我实在是受不了,我于10月8日早上又去了该医院,才被告知,他们医院没有肛肠科,让我去太原街一家医院看看,看了后被告知是囊肿,由于耽误,病情已经恶化,必须手术,手术费用当天我就交了3000元,医生说不一定够,我想问一下,这笔医疗费用,我是否可以向二院追讨?

医疗纠纷
2009-10-08 1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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