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8:20分左右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自西向北在交叉路口上道时发现北方来一辆摩托车(隔离带上种的树又高又大,影响视线),当即停下,但由于对方车速过快没能躲开,当时报警,交警认定我负全部责任,对方住院136天,定十级残(中耳炎听力下降)鉴定书上未说明是由交通事故造成.我认为交警定责不公,对方讹人,对方已将我起诉,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利用法律保护自已的权益!~跪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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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找出对方的过错,法院在民事责任承担上会酌情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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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帮助你搜寻对你有利的证据,及对方的证据的疑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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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交通事故当时的记录,看摩托车是否有违章的行为,以及其有没有驾照、车辆有没有别的问题。还要看哈其当时是否违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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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