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带着6 岁多的孩子去新华都商场购物,在选购杉杉衬衫时,孩子跑到虎都柜台去玩,不小心坐坏虎都展示柜的玻璃;虎都的展示柜分三层,阶梯状;最上面的平台是玻璃,下面两层是木平台,通过螺丝吊在玻璃平台上;当时三层展示柜全部拉开,上面陈列着虎都衣服,孩子跑来跑去,看到木平台的衣服间隙就坐下去,由于玻璃的承重不够,就裂了;当时展示柜上没有不能坐的提示,售货员在忙,没有及时制止,大人要负赔偿责任吗?是无责?是50%还是100%。
个人认为:商场的设施不够安全、且未警示,负主要责任;大人负对孩子监管不力的责任;不知道对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