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私人制造型企业,我是老板助理,主要负责营销工作,我的待遇是单独和老板谈判的,所以,没有签定《成都市劳动合同》,老板也不答应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我们是6天8小时工作制,公司发工资是两种帐,一个是真实帐单,一个是假帐单,请问下,如果我和这个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我该怎么保护自己,并且我该有什么准备,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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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起诉前应注意收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地,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前述(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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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有在该企业上过班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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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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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已超,对你每月的收入,以你以劳动获取的报酬为准,要有证据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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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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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情况,要求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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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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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