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律师。我跟他属于闪婚,闪到根本没有感情基础就结婚。当时自己年轻只为了找一个对自己好的婆家。结果一结婚,婆家不仅把我娘家给我的5000元陪嫁用了,我所带的陪嫁物品都当成自己的使用。婚后生了一子,对我儿子根本不闻不问。由于我一直在家中带小孩,无法上班,没有收入来源。婚后一直住在男方家。由于长时间跟男方家的不合,导致两方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以致感情彻底破裂。
由于房子是他父母的,婚后他的工资,奖金都贴给家用,根本没有存款。请问下,如果离婚了,我能争取到我儿子的抚养权吗?我还能争取到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