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结婚一年半,小孩五个半月,因在怀孕和生产期间老公和他家人的一些做法让我有了离婚的打算,双方家长也进行了交谈,他的爸爸主张离婚。我的爸爸让我为了小孩考虑还是继续过下去。但我的老公认为我跟他家人的争论伤害了他的家人,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他提出协议离婚,小孩归我,但只愿意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他的理由是他每月要支付房款1000元,剩下可支配800元,所以按照20-30的比例,只给我300。他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房款是婚后在还,每月的房款是他在还,但一般都是他的钱用完后,整个月的开销都是我在出。结婚第二天,我还拿出了8000元钱给他还房子装修的钱。一共是18000,他说我只出了8000,我现在也记不清了。他是国企职工,每月2000多,扣到保险一般是2000出头,但效益问题,有时每月会扣掉一些,所以他说他每月只有1800的收入。我并没有把他的年终奖和他其他的过节或是其他的收入算在内。我也是国企职工,但不属于固定工作,只是在签合同,收入没有他高。我想请问,在小孩的问题上,我有多少把握能得到抚养权,还有在金钱问题上,我能争回多少我曾经帮他出的钱。如果他说他没钱不支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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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金额及装修房产增值部分都属夫妻共同财产,有平均分割的权利,抚养费用应按其收入而不是对方所说的应为1800计算的20%-30%,建议聘请律师参与案件为其代理诉讼为宜,武汉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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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小孩抚养问题,因小孩目前只有五个半月,若离婚小孩基本由你抚养;房产方面,该房屋属于你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结婚后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期间偿还的房款应平均分配;至于小孩抚养费,300元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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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愿意抚养,抚养权基本90%以上。如果可以证明当初帮他还婚前债务可以要回。不支付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500比较适宜。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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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离婚法院只会调解,哺育期间不会判离。我认为你们是有一定基础才走到一起,平时不要为些小事闹,看淡点,何况还有孩子,要为孩子想。慢慢磨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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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取得抚养权,没钱可以少分共同财产。如需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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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