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五年之内不允许转让是什么规定?或是何约定?这种规定还是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无此项规定,这仅是一般政策性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是对五年内不得动迁的看法.
但是更现实的问题在于,你与动迁户所签订合同的标的物是什么? 房产. 但动迁户还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他向你出售什么啊?也就是说,动迁户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形下就进行转让,无异于指山卖墨一样,处分了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处分了无权处分的财产,你这样的交易从另一个角度逃避了房产的契税,很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怎么写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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