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9月13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但上午考第三单元时,没有按规定填涂识别码. 请问:阅卷时会不会因无法辨别识别码(带有识别码的试卷第一页和答题卡一起收走)而判定0分?如果判定0分那么是不是无效的行政处罚? 我们考试都交费用,那么我们考生和组织考试的部门是什么关系?
-
如试卷已对答题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参考人未按规定操作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负。
-
首先谢谢您的回复 但我还是没有明白,试卷上说后果自负,但没有明确说不给与成绩.再者 那监考老师的职责和义务 不是没有用武之地了么 监考员职责里面不也明文规定:在考试期间 应逐一核对考生答题卡上所填涂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 我想问 出现这种情况 监考老师是否承担责任?我有什么途径可以让监考老师分担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