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85年出生,父母于我8岁时离婚,我跟着父亲过,后来我9岁时,父亲再婚,后妈与父亲无儿女,但后妈也有一小孩,但没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父亲和后妈生活中离过一次婚,于04年又重新拿了结婚证。这之间,后妈一直没出去工作,没生活来源,我们3人都住在父亲单位的房子里(没买断,是租住)。05年父亲病逝,07年我和后妈把父亲单位的房子买断(属于福利分房),当时厂方说因为是福利分房,只能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我和后妈写了一协议书(没公证),各人出一半的钱,共同享受此房的权利,厂方在此基础上同意出售。买了后,我一直想把房子与她解决,卖掉。但她不同意。现在后妈因为贩卖毒品,被抓进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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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你没有说明你在未成年时和后母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但你们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所以你对你的后母有一定的扶养义务.2,如果房子可以分割,你可先主张分割再处分自己分得的那一部分.如果不能分割,你后母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你后母虽然在服刑,但她合法的民事权利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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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