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6个人一起在县城一户自建房子那里搞建筑。他们7人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他们的工资。房东委托一个人来管理,工资也是从代管理人那里结算。我哥哥7人没有和房东和代理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9月26日,7人中的一人在作业中,意外的从楼梯摔下去了,请问,这个意外事故,我哥哥他们要负什么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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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不是包工头,而只是和其余六人一样共同承包,那么如你哥在那人摔伤时无过错则不需承担责任。房东作为雇主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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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叙述你哥他们应该不要承担责任,他们都受雇于别人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来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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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下去的那人有重大过失吗?你哥哥应该不是包工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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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七人都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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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叙述你哥他们应该不要承担责任,他们都受雇于别人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来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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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