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8年8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到09年5月底辞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交金的话,公司也只帮我缴纳了3金,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呢?但距离我辞职,到现在已经5个月过去了,还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假如能获得赔偿的话,公司会不会出于报复在我档案上写我工作不负责之类的评价(听朋友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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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9个月的2倍工资。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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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期限是1年,尽早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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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执法双倍工资的。建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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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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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一年内都可提起仲裁维权,人事档案不是谁想改就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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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本律师刚代理了一个没签合同获得双倍赔偿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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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