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
想请问各位律师帮忙
1、家庭构成情况,生父、继母、同父异母弟弟。
家父与继母生活多年,盖有8层楼的房子使用面积258个平方(基本上钱有生父支付)。最近生父过世,未留书面遗书,只有当时生父口述,我电脑记录的遗书文档。想问此遗书在打官司时有没有效力?我能继承多少财产?
2、家里面的房产有一个50平方的房产证,其余平方都没有办理证明。现在继母办理房产证想把房产证名字只写给我"同父异母弟弟",但我本人不同意。请问办理房产证时这样办理是否合法?另外请问房产证是否可以写成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