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农村的,2006年我在我家的地里栽上了核桃树,我家土地和本组一家姓李的人地是上下位置,我家在下面。2007年发现李家故意伤害我家人树苗,从土地表面以下刮树皮,造成树苗生长慢,今年秋天发现有5棵树苗己经被挖掉。我找过本组的组长说明此事,组长己核实树苗是李家挖的,理由是我家的树苗长大影响他家的地,让我不要载核桃树,栽其它的都可以,但我家载树是响应2006年组上下达的退耕还林政策,是组长让栽的,现在没有正式被列入国家退耕还林面积内.现在我想为此事讨回我的树苗和三年内的人工费以及其它费用,请问怎么用法律手段讨回我的合法权益.我应该向哪个法律部门反映此事,如果提出诉讼用哪类法律,我能争取到什么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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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2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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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