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感谢大家的信息帮助,现在我已经拿回了我签字的两份合揭同,所以现在情况完全可以当成合同还没有签。我仔细看了一下合同,是按照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的。在可选内容方面,全是保护开发商利益,风险转嫁给了买受人(内行把风险转嫁给外行)。 更可恨的是,其补充协议完全是个陷阱。 面积差异风险,按揭风险对买受人非常不利。 我愿意对合同稍作修改签字,对补充协议拒 签。 估计难以达成一致。会有一场大的谈判了。 希望再次得到大家的支持,非常感谢_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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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就是这样的,一定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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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本身就是这样,如有大的动作你可自行处理也可请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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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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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程序相当复杂,包括首付款监管、按揭申请、贷款批准及承诺书,赎楼,签订现售合同,过户、撤销抵押登记等,任何一个程序都有很多文章可以做,你要谨慎处理。具体有任何问题你可以电话或者携带资料见面详谈。我处理过大量地产方面的经典和疑难案件,很多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上报道。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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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请律师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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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