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过年前,我在某处买了一套门面房,购房合同已签订,并且已经付了一半的购房款。但是,最近房产销售人员要求我换一套,理由是他们准备改变设计,我买的那一套现在准备改作楼梯通道。然而,现在的房价已经涨了很多,开发商却要求我以现在的价格买另一套房,我不愿意接受。但是不接受的话,要是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到时交房时我买的房屋没有了,我拿不到房怎么办?我该怎么维权? 原来的购房合同上只有延迟交房等等的违约责任,却没有关于到时拿不到房的违约责任任何约定。 请问律师:到时我该凭什么去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是不是也只能是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或者只能拿到活期利息?

民事相关
2009-09-28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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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