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和妈妈2003年离婚了,他们协仪的结果是我爸爸主动要我,房子给我,我妈妈什么东西都不要,等我成年了就给我,还有2个证人也听到的房子是给我的.在法院的时候下判决书的时候名字就写成我爸爸的名字,我妈妈要求去改名字,我爸爸就叫我妈妈相信他会把房子给我的.过了2年我爸爸再婚,我读书的费用是他开的,但是生活费只给我200,那200块钱是我的低保,什么都不管我,就把我丢在我奶奶家,我觉得奶奶家不好,就和我妈住在一起了,什么都不管,衣服从来没给我买.房子我爸爸拿给我姑妈住,房租一分都没,我说我想去住,我妈妈家潮湿,他不准我去住.现在我妈妈得了癌症,维持不下生活.我想起诉我爸爸,房子能不能要回来.还有我和我妈住的这2年的生活费可不可以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