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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下班的路上,被小轿车撞到了,是左脚骨折。那条路不长,路上有一家专门接待旅游人员的旅店,每天人都很多的,旅店的对面是一栋正在修建老式楼,那天是周六下午六点我刚下班,路上人很多,我就没多想,就边和同事打招呼边过马路,结果就被后面来的一辆车撞上了,交警也来了,我当时就觉得脚有点疼没什么大碍,就在处理单上签了字,当时交警还说签了字以后再有事找我就没用了,我真的没想太多,回到家脚就不行了去了医院,现在已经在家呆了2个月了,脚还没好彻底,肇事司机说只付医药费,还说交警都说了签了字就不管他的事了,他能付医药费已经证明他良心很好了,我就想咨询除了医药费他还应该再付我什么费,例如误工费,营养费。我还有权利向他要吗?期待您的回音!

交通事故
2009-09-26 1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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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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