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于2009年5月交付货物,若无法按时交付就要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在李某逾期交货,我要求他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他拒绝支付。我想起诉他,请问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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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于管辖法院没有约定,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由原告选择确定。不知你有没有支付货款,如果没有,你可以在支付货款的时候将违约金予以扣除,这样你就居于主动地位,让他来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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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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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即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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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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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李某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通常为货物交付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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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