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我家乡下有一处暂时闲置的房子,有个A先生(跟我家还有的亲戚关系)多次找我爸叫房子买给他,看他急着结婚用房子,我爸没有挣得我妈同意情况下就买给了A先生,当时就双方手写了一份买卖合同。当时卖的房钱还没有造房钱多,家人都不同意买。
这个房子没有进行房产证过户,和土地使用证过户。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还都是我爸的名字。他也没有找我家办这些手续。后来我妈知道后,一直想把房子赎回来。口头也跟他们说过。
现在房子由于扩河工程要面临拆迁补偿。现在两家都想得到补偿金。我爸想打官司还不知A先生现在所在什么地方工作,也联系不到他。
我想咨询贵律师,像这样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