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售楼部交钱买了50平方的房子,(还没签正式合同)现觉得地点偏又不想要了,请问可以吗?要经过哪些手续和程序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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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叙述比较简单,你向售楼部缴纳的现金,售楼部是否给你收据,你支付的现金是房价款的多少,其价款是抵押金、定金还是购房款等,你打算购买的房屋是否具备五证等一系列问题,都可能对你跟该售楼部所在的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即使合同成立,还牵涉合同是否生效。所以是否合同成立生效,是否需要退房还得按照实际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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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