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朋友和女友一起吃饭,女友先下楼,在电梯里几个喝醉的人(甲,以,兵,丁)对她动手动脚,朋友女友骂他们后遭到他们殴打,随后我朋友上前询问也遭到他们围攻,但被保安及时制止,双方走开.(有酒店监控)第3天我朋友洗车时,认出那天其中一人甲也在此洗车,随后我朋友叫来自己3个朋友,持长 *** 将甲和甲朋友砍伤,事后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请问专家是否应以故意伤害立案.家属如果不满公安局立案性质,应该到那里反映!!
问题补充:我个人觉得甲是不是要付一定责任?如果按照寻衅滋事的诠释甲的行为是不是更符合!!但到目前公安局没有一点追究甲责任的迹象,(我朋友没有到案,可能只是一面之词)
家属如何主张追究甲的责任!!女友到现在也未报案,需要朋友家属现在报案吗?晚不晚?请专业人士给一个明确答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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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必须有以下情节: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
如甲构成轻伤或重任,你朋友的确属构成故意伤害。
而甲涉嫌构成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罪。建议立即控告甲,但必须有当时制止甲行为的保安的配合,请立即高潮取得保安的陈述事实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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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说法是有道理的,甲应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要你朋友和女友报案才行,你不报案公安不会管的,现在报案并不晚。
你朋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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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说法有道理,甲应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有你朋友和女友的报案才行,没人报案公安是不管的。现在报案不晚。 因你朋友带人将甲砍伤,根据法医鉴定的伤势,如构成轻伤、重伤则构成犯罪。根据你所描述的案情,我认为你朋友应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寻衅滋事罪,因为他属于报复行为,不是没事找事的滋事行为。如对立案性质不满,可以向公安局的领导或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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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寻衅滋事立案,如果有异议公诉机关会给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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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报案,对方属于寻衅滋事;你朋友的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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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介入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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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应的情况看,你朋友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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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