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父母的帮助下,贷款购买房子。房屋中介帮我们计算好了首付和还款额后,是我们可以承受的,于是交了定金,并签了购房合同。紧接着,办理了贷款手续,并向房主支付了首付款。由于我的工资不高,父母为我的共同贷款人,我是主贷款人,以我的年龄进行计算,可以贷大约23年左右,这些都是中介帮我们计算好的。但是在贷款办理期间,突然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共贷人要以年龄大的来计算,于是我的父母不能再作为我的共贷人,而是担保人。于是中介要求我个人出具假的收入证明,以便我独自申请贷款。但是我不想办理假的手续,如果我现在终止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遇到国家政策改变,是否算是不可抗拒因素。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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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家政策改变导致不能贷款,可作为不可抗力因素理由(至少属于情势变更的合法理由)要求解除合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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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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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终止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遇到国家 这个 政策改变,不算不可抗拒因素。 实际是可以变通方式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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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专业,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楚,建议与律师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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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