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经人介绍,04年结婚。结婚后她就不工作了,家里都由我操持。她国外打工的母亲有时候会寄点钱来给我们。我那时的生意还算不错,就这么过了3年。后来她要求养狗,不要孩子,我也由的她去。再后来,关系就不好了,我不能忍受一个不料理家庭的女人。
我在08年11月正式和她分居了。08年12月就正式法院起诉离婚了。
她不同意,从中阻挠,最后,09年4月法院一审判不离。
6个月后继续,现在6个月马上就到了,10月底就要2审了。
我和她没怎么财产,就一套价值60万的房子,还有贷款6万没有还清,主贷人是我,房产证上就我和她2个人的名字。里面有2个户口,她和她父亲的,现在我已经搬出来大半年了,由她和她父亲居住。
当时我为了快点结束婚姻关系,由她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我签字了。当中约定我不要一切财产,都给她。当然,这是建立在马上协议离婚的基础上的。后来它还是不同意,要求我赔偿。我不同意,我就直接法院起诉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个协议现在会不会对我有影响
我不知道10月底法院会怎么判,我该争取多少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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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问题不大。关键看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签订的?一般情况下你还可以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可以电话联系我,我是虹口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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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会做个参考,这次一般会判决离婚,夫妻财产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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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财产,协议无效。你可以争取这次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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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离婚协议中对“马上”是如何定义的。如“马上”构成一个生效条件,而现在实际情形是没有离成婚,则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归女方的结果不应当实现。在这种情形下,你可以主张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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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没有生效,法院可能会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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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10月底后就可以再次起诉了,建议您带上那份离婚协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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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不生效,法院的判决取决于你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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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