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98年改制时筹股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占51%,单位占49%,当时共筹股113份,每股5000元,2000年,01年,02年共计分红1300元,长达7年未分红,今年未经召开股东大会,几个大股东直接筹建一个子公司,由他们几人入股,但因为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母公司,无法领取相关执照,所以决定对母公司扩股,每拥有一股者再交45000元,变成10股,如果不同意会由大股东收购另外9股.因持股人数超过50人,大会分成持股会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持股人选出代表参加,现在是股东大会直接召开,而后召开持股大会,直接宣布股东大会的决定,请问他们这么保重合法吗?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资产清算要求退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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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比较复杂,你最好带好相关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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