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人甲和乙共同承包丙一房屋进行修建(同一合同上签字),但甲和乙均无建房资质,合同中明确载明承建的一切安全由承包方(既甲和乙)负责。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甲负责墙体部份、乙负责木工部份(合同中示未明确载明)。甲在施工中从新建的房屋房顶摔下致死:这个案例甲该如何索赔?乙和丙分别该怎么划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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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合伙人,甲为合伙事务死亡,乙应给予一定的赔偿;另外,丙明知甲乙无建筑资质,还将工程交付给甲乙承包,也具有一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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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应承担明知甲乙无资质而发包的责任,这是没有问题的,关于是否为雇佣还是承揽需要举证和相应的诉讼技巧来解决.很巧,才处理非常类似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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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