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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持有A公司40%的股份,A公司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与B公司合作各出资50%成立C公司,我与A公司已无合作基础,在承认C公司成立合法的前提下,想通过法律渠道,实现与A公司股权分离,并按相应比例成为C公司的独立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可以吗?如果不行,有没有其他变通的办法?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帮助,谢谢!!!!

公司企业
2009-09-22 13:33: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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