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21.上午.楼下租户(半地下室)来敲门告诉漏水了.一看才知道和去年的情况一样.暖气漏水.属于接缝胶皮垫问题.但不是同一位置.中午找来供暖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处理好.我家由于是瓷砖地面损失不大.就是一些粮食都湿了.这倒无所谓.可楼下的邻居是新租的房子刚刚装修好.现在房顶都泡坏了.楼下邻居非常气愤.我想咨询下.此类情况应该如何索赔.(房子是97年的属于老房子.没有物业小区管理之类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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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事情一两句话说不完整,还是建议面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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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属于供热责任,如有维修责任或者通知责任而未尽,可以要求供热部门赔偿,否则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协商,协商不成评估。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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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直接的侵权人,对于损失,您是需要负赔偿责任的。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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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