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本人招聘进一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并办了一场捐款会并每月拿出工资一部分帮助他。有一天,他告诉我说,他因母亲身体不好借了高利贷,现高利贷在问他要钱,让我写份借条证明我向他借钱,他好拿给高利贷看他有偿还能力,为了帮他我就按他的意思写了事后,他和我说,他已把借条撕了并谢谢我。我很信任他,没放在心上。以后,我又替他写了两张。没想到,2008年12月他父亲拿着我曾写的借条到我新的公司闹着还钱,更有趣的是,他父亲手上还拿着我当初买房的凭证复印件。我此时才恍然大悟:早在2007年我和他是同事时,包包被偷和他有关,是他给我设了局。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遂向地区警署报案并到其户籍地警署报案,要求帮我找到他到警署说清楚,当地警署办案人员很同情我并告诉我这家父子俩都是好吃懒做,靠女的捡破烂养他们,是很困难的家庭。2009年9月12日,恩将仇报的他把我告上法院。现我有当时和他一起进公司的员工写的书证,证明我写借据是为了帮他和报警材料请问:法院能给予我公道、支持我,判定借条无效吗?我该如何去申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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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证人,另外再加上你报案的证据,可证明你写借条的行为是为了帮他,赢的机率较大。对方已经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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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多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借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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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办法积极应诉 。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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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较高的话,法院一般除借条外,还需要审查资金交付的记录。因此,如果对方只有借条,对你来说风险不会太大。如有需要,请再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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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希望。希望还是比较大的。初步判断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证据,第二,对方,第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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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问题的。没有借款事实的发生,借条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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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希望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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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