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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在商场上面的写字楼租的房间,一共三个房间,其中有两间挨着的,另一间距离那两间有一定的距离,我就在另一间办公室里面,这天中午1点15我回到办公室,放下包,在桌子上,然后出去打卡,回来时,我的包就不见了。我包里有公款1800元,还有我私人的现金几百元,手机,卡之类 。我的办公室有人在的,但是我的位置在门口附近,和里面的人有间隔,他们都没有听见有人进去。我已经报案了,以个人名义报的,我想问的是,我现在需要对那个公款负什么样的责任?赔偿的比例是多少?对于我的个人损失,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赔偿的比例是多少?

民事相关
2009-09-19 17: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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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