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9月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7年7月交付使用,一直未拿到他项全证,近日听别人说可以拿证了,于是去房产部门,获知:开发商于2008年9月才将房屋竣工资料提交房产部门,他项权证在担保中心的档案室,填发日期是2008年9月,我只拿到了他项权证复印件.
请问:1、该套房屋有房产证吗,在哪里?
2、该套房屋的他项权证是谁去办的, 为何未通知我,办好也未告之我?
3、房屋是否必须验收后方可办理他项权证。
4、我是否能够向开发商索赔逾期不能办理他项权证的违约金(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后90天内具备办理权属证书,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期其承担全部责任)
注意:我是贷款买房的,拿的是他项权证复印件,不知是否具备索赔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