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位朋友像别人借了3万元高利贷,借款的目的是给他父亲,帮助操办他的婚事,找我当担保人,说三天之后还上,1万元1天300的利息,三天如果未还加罚2000元,后来他没还,番到了4万元,别人叫我给他打4万欠条,此外,我为了保险期间,就叫他给我打了一个欠条(反担保措施),就这样越翻越多,现在他逃跑了,别人找我要,我该怎么办?别人拿我打的条能告赢我吗?此欠条没有担保人,也没有证明人。我的反担保措施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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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可以起诉你要你还钱,但是利息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只能主张本金,即欠条上所写款项.你朋友给你打的条,你可以再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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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可以拿你打的条能告赢你,你的反担保措施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意义。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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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