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时候我就开始了全职工作,由于没有毕业证,用工单位不和我签合同,但是当我拿到毕业证之后试用期也过了,用工单位也没有签合同的意向(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没给签合同,不管在那里工作了多久,我怀疑根本就没有合同),我提出辞职,所有的交接手续都办理完后,工资却不给结算,直到一个半月后我才收到那些基本工资,而之前我们口头约定的一个项目,按理来说应该有百分之十的提成,但是那些提成却没有给我发,原因是他把我的客户当成是自己的客户了,我只不过是代办而已,可是明明是我自己通过努力才做来的,但是我们没有相关的合同,我只有这个项目的资料,不知道我可以索赔吗?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