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上海出事死亡,单位认定为工伤,按照上海市综合险条例,赔偿39.7万元,经协商后,最后一次性赔偿60万元,我弟弟有三个孩子,父母健在,弟媳40岁,父母都60多岁了,我们姐弟五个,父亲有退休金,请问律师这笔钱怎么分,父母和一个小侄女(小侄女是前妻所生)能分到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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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父母、其子女、你弟媳平均分配;不知你小侄女(前妻所生)有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你可随时进一步与我们交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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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父母,子女,弟媳六个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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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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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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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赵波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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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你父母、其子女、你弟媳六人平均分配;其子女若未成年,则由监护人代管;你可随时进一步与我们交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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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赔偿协议上怎么写的,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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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