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结钱的时候没有全部给完,所以我开了张收据给他,后来结清了,他没有把收据还给我,说是丢了,找不到了。我也就没有再写张总单给他让他签名,因为他是个老爷子。又有生意来往。再后来又做了比生意,也没有结清,过了段时间我去问他要钱,他说还清了,还把以前我开的那张收据拿了出来,他把收据上面的日期改了,收据上面写的是他以前所结一半的钱,数目比他现在要还的钱要大。所以现在的意思是我还欠他的钱,如果真是这样,那他怎么会不来问我要钱啊!他理亏。所以我好生气哦,又不知道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