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电子长上班,老板经常拖欠我们职工工资,现在我不想在那里工作了,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职工辞职补偿会有吗?我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我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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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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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辞职是因为老板拖欠工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也有权要求老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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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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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