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北京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我在北京朝阳区西坝河东里租了个隔间的小房子,当初租的时候我就说我先租3个月,我是在7.28日开始租的房子,但合同上说的是九个月,我当时就问我3个月后不租了算不算违约,那个人说不算,你提早一个月和我说就行了,那我现在想不租房子了,我提出要求,说我不租了,他现在说我违约,不给我退押金和房租,还有一个月到期3个月,还有在我入住后的半个月,卫生间就因为某些原因失火烧掉了,到现在都还没解决...我想问下,我现在这样算是违约吗?他说我要不租房子应该在8.27日就和他说明,我的房子明明10.27才到期,合约上也只是要求我在9.27日去他们那边交钱,但我现在不租...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
你好!
中介坑你了!以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
你被中介算计了,签合同的时候,双方协商达成的内容务必要落在纸面上才行;你的合同签的是9个月,你提前退租,依据合同肯定属于违约,须依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