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2008年9月1日,我侄子(初中学生)被公汽公司的公交车撞伤脚,对方被判全责,目前治疗基本完成,伤者还在留院治疗,预计完全康复还需要一年以上,应该不会残废,也不会丧失劳动力,现在准备向公汽公司追讨赔偿,伤残等级还没有确定,我们私人咨询过一些律师,他们说最多赔11万左右,我们不是很服,目前还没有与公汽公司正面交涉。现在向律师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以什么条件向对方进行追讨,对方应该向我们赔偿什么项目?如果我们起诉对方,应该准备什么样的材料证据,这样的事故,能向对方赔偿多少金额的赔偿金?我们都是正规企业的职工。期待得到律师的回复,万分感谢!---小姚!

交通事故
2009-03-05 1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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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